“免費體檢”誘騙、編造假病歷 國家醫保局曝光10起欺詐騙保案
文章來源:民權網 文章作者:李勝立 責任編輯:薛皓 點擊數:
時間:2021-04-12 09:58
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網站發布《國家醫保局曝光臺2021年第二期曝光典型案件(10例)》。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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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曝光臺2021年第二期曝光典型案件
(10例)
一、山東省淄博市精神衛生中心違規使用醫保資金案
經淄博市醫保局根據舉報線索調查,發現淄博市精神衛生中心(第五人民醫院)通過誘導參保人掛床住院違規使用醫保資金,涉及34269.30元。當地醫保部門處理如下:1.追回淄博市精神衛生中心違規使用的醫保資金;2.要求該院限期整改;3.對該院處以行政罰款171346.50元。目前,該院違規使用的醫保資金34269.30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罰款全部到賬。
二、廣東省東莞市清溪友華醫院欺詐騙保案
經東莞市醫保局調查,發現東莞市清溪友華醫院涉嫌通過“免費體檢”誘騙參保人辦理入院,并采取偽造醫療文書、虛開診療服務等手段騙取醫保資金,涉及139817.40元。當地醫保部門處理如下:1.追回違法所得醫保資金;2.將該案移交公安部門進一步處理。目前,清溪友華醫院違法所得醫保資金139817.40元全部追回。該案移交公安后,已由東莞市第三人民檢察院向當地法院提起公訴,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三、黑龍江哈爾濱市雙城區達康中醫醫院欺詐騙保案
經哈爾濱市醫保局調查,發現哈爾濱市雙城區達康中醫醫院涉嫌通過編造假病歷、串換項目等手段騙取醫保資金,涉及97969.03元,另發現該院多種藥品(“注射用頭孢哌酮鈉舒巴坦鈉”“奧美拉唑注射液”“骨肽注射劑”等)存在超醫保限定支付等違規情況,涉及72081.75元。當地醫保部門處理如下:1.依據協議規定,追回違法獲得和違規使用的醫保資金;2.解除雙城區達康中醫醫院醫保定點服務協議,對違規行為進行通報;3.將該案移交公安部門進一步處理。目前,該院違法違規所得醫保資金170050.78元已全部追回。
四、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鴻泰醫院欺詐騙保案
經長春市農安縣醫保局調查,發現農安縣鴻泰醫院涉嫌通過偽造病歷票據、虛假住院、冒名住院等手段騙取醫保資金,涉及1058991.06元。當地醫保部門處理如下;1.追回鴻泰醫院違法所得醫保資金;2.解除鴻泰醫院醫保定點服務協議;3.將該案移交公安進一步處理。目前,該院違法所得醫保資金1058991.06元已全部追回。
五、四川省瀘州市瀘縣石橋鎮衛生院違規使用醫保資金案
經瀘州市瀘縣醫保局調查,發現瀘縣石橋鎮衛生院存在低標準住院、無指征用藥、超適應癥范圍用藥、重復檢查、套餐式檢查、超標準收費用等多項違規使用醫保資金行為,涉及345039.84元。當地醫保部門處理如下:1.追回瀘縣石橋鎮衛生院違規所得醫保資金;2.暫停該院中醫理療科醫保服務3個月;3.將該案移交瀘縣紀委監委進一步處理。紀委監委經研究處理如下:1.院長尹某某受黨內警告處理;2.副院長唐某某受黨內嚴重警告處理;3.醫生梁某某和徐某某受黨內嚴重警告處理;4.醫生王某某和胥某某受行政記過處理。目前,該院違規所得醫保資金345039.84元已全部追回。
六、浙江省臺州市仙居華仁中西醫結合門診部欺詐騙保案
經臺州市仙居縣醫保局調查,發現仙居縣仙居華仁中西醫結合門診部涉嫌通過留用醫保卡、冒名使用、虛記項目、串換項目等手段騙取醫保資金,涉及145673.18元。當地醫保部門處理如下:1.追回該門診部違法所得醫保資金,根據協議扣除相應違約金;2.解除該門診部醫保定點服務協議;3.將此案移送公安部門進一步處理。目前,該院違法所得醫保資金145673.18元已全部追回,違約金223648.76元已全部到賬。
七、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居民劉某某殷某某欺詐騙保案
經岳陽市岳陽樓區醫保局調查,發現居民劉某某、殷某某涉嫌通過偽造醫療費票據報銷醫療費用,分別騙取醫保資金15309.39元和27146.79元。該案移交公安后,進一步固定了有關證據,確定以上違法事實。經當地法院審理判決如下:1.被告人劉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2.被告人殷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3000元。目前,劉某某、殷某某違法所得醫保資金42456.18元已全部追回。
八、山西省臨汾市鄉寧縣參保人劉某某冒名就醫案
經臨汾市鄉寧縣醫保局調查,發現參保人劉某某于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16日期間冒用同村參保居民蘇某某醫保卡在鄉寧縣人民醫院就醫報銷醫療費,涉及168270.29元。當地醫保部門處理如下:1.追回劉某某違法所得醫保資金;2.根據協議扣除鄉寧縣人民醫院違約金841351.45元;3.責令該院限期整改;4.將該案移交公安部門進一步處理。目前,劉某某違法所得醫保資金168270.29元已全部退回,該院違約金841351.45元已全部到賬,當地紀檢監察機關及公安部門已立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九、江蘇省張家港市參保人歐某某欺詐騙保案
經張家港市醫保局調查,發現參保人歐某某涉嫌通過頻繁在本市多家定點醫院大量開取種類固定的處方藥品騙取醫保資金,涉及178032.28元。該案移交公安后,經公安部門進一步調查固定了有關證據,確定以上違法事實。經當地法院審理判決如下:被告人歐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10000元。目前,該參保人違法所得醫保資金178032.28元已全部追回。
十、安徽省潛山市參保人肖某某欺詐騙保案
經安徽省潛山市醫保局調查,發現參保人肖某某于2018年12月10日因交通事故受傷入院治療,獲得該事故責任方支付的交通事故賠償款之后,其子肖某涉嫌于2019年4月28日以非法占有醫保資金為目的,通過故意編造隱瞞事實,虛假填報《參保人員受傷情況表》,騙取醫保資金34059.50元。當地醫保部門處理如下:1.追回肖某某違法所得醫保資金;2.將該案移交公安部門進一步處理。目前,該參保人違法所得醫保資金34059.50元已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