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病例“掛空床”套取醫保金 醫院院長等14人獲刑
文章來源:民權網 文章作者:李勝立 責任編輯:薛皓 點擊數:
時間:2021-04-12 09:51
“小王,帶卡了嗎?幾張啊?這是你上月的獎金,這個月你可得加把勁,多收集幾張卡,爭取多領獎金!”
“謝謝院長,我今天又帶來5張卡……”
曾經,這樣的對話經常發生在山東省惠民縣光耀醫院院長龍天祥的辦公室里。他們所說的“卡”就是醫保卡。有了醫保卡,醫院拿來偽造病例“掛空床”,騙取巨額醫保金。
經惠民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年1月,惠民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分別判處醫院原院長龍天祥、原副院長張天瑞等14人有期徒刑六年至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不等刑罰,各并處20萬元至7000元不等罰金,追繳犯罪所得共計49萬余元。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訴。近日,濱州市中級法院經審理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醫院入不敷出,打起騙保的歪主意
8年前,龍天祥從福建莆田來到山東惠民尋找商機。憑著多年在醫院工作的經歷,經過考察,他看中了當地的民辦醫院——光耀醫院的發展勢頭,于是籌措出資180余萬元,獲得了該院的經營權,隨后出任院長。正好此時福建老鄉張天瑞前來投奔,二人一拍即合,張天瑞擔任副院長,分管推介宣傳等工作。
2018年初春,光耀醫院與惠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簽訂了《濱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取得惠民縣新農合、醫保報銷定點單位資格。龍天祥看著初具規模的醫院一番得意、憧憬萬分。然而,他漸漸發現,與熙熙攘攘的門診業務相比,病房床位時常空余。由于門診業務的收入有限,光耀醫院市場部人員使出渾身解數也拉不來足夠的病號,別說盈利,就連職工工資也一拖再拖,醫務人員開始流失。對此,龍天祥心急火燎,思索著醫院的發展路在何方。
“當時長期拖欠職工工資,醫院快運行不下去了,實在是沒辦法,我知道有的民辦醫院通過‘掛空床’騙取醫保金這個做法,就想著也試試,給醫院增加點收入,維持運營……”一向果斷的龍天祥立即開始行動。他先向張天瑞及被聘為該院業務負責人的公立醫院退休大夫劉歡歡吐露了“掛空床”騙保的想法,并表示這是雙贏的選擇,不但能解決醫院的困境,還能掙一大筆錢。“我們家鄉好多家醫院都這么干,沒人管這個,就是查出來的,也屬偶然,查也查不清……”聽到這里,張天瑞和劉歡歡也心動了。
騙保的想法有了,該如何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呢?龍天祥隨即提出“一張醫保卡提成100元,誰爭取來卡,獎金就發給誰”的獎勵政策,并將具體實施辦法和操作步驟向張天瑞和劉歡歡傳授。
“有了獎勵機制就好辦了,先是小范圍口口相傳,后來直接召開職工大會動員,膽大的嘗到了甜頭,一傳十、十傳百,‘拿卡獲利’成了人盡皆知的秘密。”龍天祥在接受訊問時交代。
利益引誘著光耀醫院的醫生、護士,甚至保潔人員、食堂大媽、司機、保安們都趨之若鶩,爭先恐后地拿著自己或者家屬、鄰居、朋友的醫保卡,交給院方負責登記的工作人員。
很快,一套“掛空床”流程在院長號召、有關科室負責人協調和各科室配合下逐漸成熟了——有人負責宣傳拉人拉卡,有人負責登記收卡兌現獎金,有人負責開住院證并偽造病例,有人負責打印偽造的CT報告單和用藥明細,有人負責審核、整理病例,還有人負責報賬,一切都有條不紊。
然而,瘋狂的局面沒有維系太久。2019年,惠民縣醫保局突擊審核,發現光耀醫院2018年11月到2019年3月結算的醫保基金違規費用占比高達6.04%。
2019年6月,惠民縣醫保局在對光耀醫院作出相應行政處罰的同時,將線索移交至惠民縣公安局。
觸犯詐騙罪還是合同詐騙罪?
案件偵查過程中,在案件定性問題上存在爭議。有觀點認為,上述人員構成合同詐騙罪。理由是,此案發生在醫院履行與醫保部門簽訂的合同過程中,民辦醫院職工利用職務之便,使用欺詐手段,騙取國家財產,而光耀醫院與該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辦公室簽訂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是民事合同,所以其上述行為符合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也有觀點認為應當定為詐騙罪。因為合同詐騙罪中的“合同”應當體現一定的市場秩序。本案中,“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屬于行政合同,侵犯的法益也不涉及社會主義市場秩序,超出了合同詐騙罪的涵蓋范圍。雖然屬單位犯罪,但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刑法分則和其他法律未規定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的,對組織、策劃、實施該危害社會行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也可罰當其罪。兩種觀點均有一定依據且都有判決案例支持,區分的關鍵在于“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性質。
為更好地引導偵查取證,惠民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查閱了大量資料,咨詢了醫保部門有關專家,從立法原意、構成要件、保護法益上對合同詐騙罪、詐騙罪進行區分,同時著重審查了“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最終認定該協議簽訂的雙方主體不具有平等性,屬于行政合同,不屬于合同詐騙罪中的合同范圍。而且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遂將本案定性為詐騙罪。
2019年10月,惠民縣公安局以龍天祥、張天瑞等6人涉嫌詐騙罪移送審查起訴。惠民縣檢察院審查后發現,醫保局出具的證明材料與公安機關匯總的“虛假住院人員統計表”不符,存在重復計算的情況,且尚有8名向光耀醫院提供多張醫保卡的涉案人員未及時移送審查起訴,于是該院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要求其重點核實涉案人數和詐騙金額,向涉及的174名持卡人一一核實情況。
深挖騙保案背后的深層問題
經退回補充偵查,依法追訴8名同案犯,2020年10月,惠民縣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龍天祥、張天瑞等14人提起公訴。2020年12月,該案在惠民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今年1月18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龍天祥、張天瑞等人虛構事實,騙取國家醫保基金,分別達到數額巨大和數額較大,檢察機關的指控成立,遂作出上述判決。一審宣判后,龍天祥提出上訴。日前,濱州市中級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雖然順利辦結,但檢察官的工作遠沒有結束。案件間接反映出當地醫保局在聯合執法、協調整合方面存在欠缺,如:未能形成有效的執法、監督防控體系;參保人員法治觀念淡薄,對醫保政策缺乏認識,隨意出借醫保卡等。
“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能有效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緩解因病致貧、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作為基層檢察機關,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通過辦案和服務助力醫保基金監管,防止欺詐騙保行為,筑牢醫保基金安全網,護好人民群眾救命錢。”惠民縣檢察院檢察長張炳琪表示。
今年初,惠民縣檢察院在總結辦案經驗后,向該縣醫保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局加大對醫保定點醫院的監管力度、落實責任倒查機制、加強對參保人員的監管、加大醫保政策法治宣傳力度,進一步規范協議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就醫情況。
收到檢察建議后,惠民縣醫保局高度重視,對照檢察建議的內容,專門召開黨組會議研究,制定了強化現場稽查、實行基金監控全覆蓋、探索引入商業保險機構第三方力量等強化基金監管能力的有效舉措,同時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針對騙保行為的“大排查、大整治”專項活動,對縣域內各醫療機構進行全面排查,防微杜漸。與公檢法司召開聯席會議,合力構建起全領域、全流程的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
(涉案單位及人員均為化名)
原標題:偽造病例"掛空床"套取醫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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